越南招聘第一名员工,先要确定谁能在当地承担雇主义务,再谈入职日期。企业先确认本地雇主与员工工作权利,发出带条件的录用,并在开工前签好书面劳动合同。开工后再把用工报告、保险、个税和工资资料接到同一日历,在首个工资截止日前完成复核。没有合法雇主路径时,不能先让员工工作再补文件。
录用前先解决“谁雇”和“何时能开工”
境外总部看中候选人,并不等于境外公司已经能直接在越南发工资。企业应先确认由自有越南实体、符合条件的本地雇主服务安排,还是其他经审查的路径承接劳动关系。这个选择会决定合同主体、劳动报告、社保账户、税款代扣和员工发生争议时面对谁。
候选人若为外国人,工作许可或豁免、岗位和期限还会改变招聘时间线。录用函可以把开始日期写成满足工作权利和文件条件后生效,但不应一边把许可列为前提,一边要求候选人提前参加日常会议或交付实际工作。对越南籍员工,也要在录用前核对身份、税号和已有社保信息,避免首月才发现资料无法匹配。
第一名员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,是业务经理先约定一个到岗日,人事之后才问工资服务商什么时候截数。更稳妥的做法是先确定三个日期:计划开工日、当月工资资料截止日和实际发薪日,再倒推合同、资料与审批时间。如果员工15日入职、20日工资截止,合同和固定工资资料不能拖到19日才交;奖金、考勤或报销来不及确认时,也要事先决定当月还是下月处理。
合同要能直接进入工资系统
越南劳动法典要求合同写明双方身份、岗位与地点、期限、工资支付、工时休息、劳动保护和保险等核心内容。书面合同可依法采用电子形式。无论使用什么形式,都应在员工开始实际工作前完成,并保存双方可验证的版本。
合同里的数字不是给档案看的。工资金额、发薪周期、试用安排、津贴和工作地点都会影响工资和合规配置。试用期应按岗位所需资格确定法定上限,试用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正式工资的85%。若录用函只写“转正后月薪”,没有明确试用工资和期限,首月工资团队就缺少计算依据。
最低工资还按工作地所属区域确定。第一名员工远程工作时,不能只拿公司注册地址机械选区;应确认实际工作地点、岗位和当期区域表,再检查合同工资是否达到适用底线。工资一般以越南盾支付,合同要把固定工资、可能的津贴和可变奖金分开,避免员工认为录用总包中的每一项都会每月固定到账。
开工后把登记与首薪并行推进
员工开工后,企业要按适用要求申报用工情况和员工变化。符合条件的员工还要办理强制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。现行社会保险法要求雇主在员工属于强制参保对象之日起30日内提交材料。具体适用范围、提交渠道和所需资料,应按员工身份、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的当期要求确认。
税务端则要核对员工个人税号、居民身份相关资料和可适用扣除,让工资系统在支付时正确预扣个人所得税。社保登记和税务预扣不是一回事:前者有参保身份、缴费基数和回执,后者有税号、扣除与申报。把两者都交给“财务处理”而不列输入和截止日,只会把缺失资料藏到发薪前。
首次工资复核应至少回答五个问题。员工从哪一天实际工作,本月用试用工资还是正式工资,固定工资和津贴怎样折算,社保和个税采用什么状态,银行信息是否已验证。工资单、银行付款、税务申报和社保记录还应能相互对上。外部服务商可以计算,但经理要确认实际开始和变量,人事要确认合同与身份,雇主主体要对结果负责。
第一名员工入职后,还应把这次流程变成可复用模板:保存录用审批、合同版本、工作权利、社保与税务资料、工资截止日、复核人和异常处理。第二名员工到来时,企业复用的是已经验证过的责任链,而不是复制一份合同。这样从录用到发薪才真正完成闭环。
如果你正在考虑海外招聘或全球雇佣,HireUp 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支持。欢迎联系 HireUp,结合团队当前的计划一起讨论下一步。